单位介绍
陕县纪委与监察局合署办公,实行一套工作机构,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,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,对县委全面负责;县监察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。
县纪委机关、县监察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3名,县委常委编制单列。
县纪委常委7名,其中县委常委、纪委书记1名,副书记2名(其中1名为监察局局长),监察局副局长2名,纠风室、廉政室主任各1名。
按照有关规定,核定机关事业编制5名,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。
中共陕县纪律检查委员会、陕县监察局设10个职能科(室),规格为副科级。
一、办公室

办公室全体同志
二、执法监察室

执法监察室主任 李正亮
三、案件检查室

案件检查室主任 赵荣昌
四、信访室

信访室主任 吕新清
五、党纪政纪宣传教育调研室

宣教室主任 胡金照
六、案件审理室

审理室主任 王秀娥
七、廉政室(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办公室)

廉政室主任 宁云变
八、纠风室

纪委常委、纠风室主任 刘中方
九、效能监察室(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)

优化办、效能室主任
十、案件管理室

案件管理室负责人 左花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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